8新闻组织发联署声明促警取消修订 或采取可行措施回应

2020-09-22 20:23

声明指,修订变相由官方界定何谓记者,改变香港原有的制度。资料图片
声明指,修订变相由官方界定何谓记者,改变香港原有的制度。资料图片

警方致函4个传媒组织,公布将会更新《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多个新闻工会及组织发联署声明,抗议警方是次草率决定以及单方面修订定义。

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明报职工协会、壹传媒工会、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及众新闻工会发联署声明,指出有关指引已实行多年,在实施之前曾经过警方及传媒代表详细讨论,但指警方现时在完全没有讨论及谘询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如此重大的修订,破坏双方建立多年的关系,要求警方取消是项修订,否则将会采取一切可行、必要措施回应。

联署声明又指,警方在来函中声称「先后发现有自称记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碍警方工作,甚至袭击警务人员,增添了警察执法的困难」,并以此为由修订《警察通例》,批评修订变相由官方界定何谓记者,改变香港原有的制度,无异于实行官方发牌制度,严重影响采访自由及新闻自由,亦令香港逐渐走向极权管治之路,又指警方所指有自称记者人士阻碍执法甚至袭击警务人员,仅属一面之辞,并未提供实证,更与记协或摄记协毫无关连,认为警方针对两会所作的修订,并不合理。

联署声明续指,记协所有证件均按照记协会章规定发出,审批过程严谨,从未出现滥发情况,并指警方亦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记协招收会员、按会章规定发出会员证或记者证等方面出现问题。声明又指,记协一直持开放态度,曾多次邀请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商讨采访安排,惟处长拒绝会面,并指未能理解处方「聆听意见」的表述,又指《基本法》明确保障香港居民的新闻自由,又指在过去多年来,不少自由身记者及未有于政府新闻处发布系统登记的传媒,都曾在现场为广大市民报道事实,认为警方不应透过行政手段筛选官方认可传媒,损害港人本身享有的权利。

另外,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亦发声明指,认为警方在执行新安排前,应详细交代有关登记制度,以释业界疑虑,并强调任何措施必须以便利记者采访为首要考虑,确保记者采访不会受到无理及不必要的限制,新闻采访自由,不受损害及削弱。

建立时间:1747
更新时间:2023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