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地盘工雪糕筒刑毁警方车辆 判囚7个月

2020-09-22 16:07

被告黄兆昌。 资料图片
被告黄兆昌。 资料图片

38岁地盘工去年万圣节在旺角用雪糕筒掷向一辆无标记的警察车辆,令其左边「泵把」位有三道刮痕,早前被裁定刑毁罪成。刘绮云裁判官今明言,被告的行为罔顾现场人车安全,事件没有造成人命伤亡只是侥幸,终判他监禁7个月。

刘官指,被告蓄意用雪糕筒掷向行驶中的警车,他理应知道并可预期车上的警员须作出即时反应躲避电糕筒,后方车辆亦须避免与警车碰撞,危害行车及乘客安全。另外,当时现场示威者众多,有人堵路,被告的行为可激起示威情绪及效法其行为,导致暴力场面出现。而事实上,示威者确实因而起哄,令警员须下车全方位戒备。

刘官又指,事件没有造成人命伤亡只是侥幸,故须就此判处阻吓性刑罚,终以9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初犯、热心助人及有悔意,酌情扣减2个月刑期。

被告黄兆昌于去年10月31日,在旺角砵兰街与运动场道交界,损坏属于香港政府一辆无标记的警察车辆。

辩方今日求情时呈上由独居长者、被告的街坊及区议员撰写的求情信,提到被告经常参与义务工作,如帮长者搬屋、维修电器及陪他们到医院等。案件没有预谋发生,也无造成损伤,被告承认他蓄意犯案,但还押2周后已有悔意。

法庭记者:张旭珊

黄兆昌由囚车押走。
黄兆昌由囚车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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