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下周一起可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 每名子女限交一份

2020-09-17 16:08

家长需在9月21日至25日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 资料图片
家长需在9月21日至25日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 资料图片

教育局提醒,有意为子女申请在2021年9月入读官立或资助小学一年级的家长,须由下周一(21日)开始递交申请表。

教育局今日(17日)表示,家长如欲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自行分配学位」阶段,为子女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必须在9月21日至25日期间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直接递交到该校。

如家长未能亲自递交申请表,可以书面授权亲友带同填妥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于上述期间递交至所申请的小学。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最新发展,为避免人群聚集,如有需要学校或会安排收集箱让家长投放申请表的正本及有关文件的副本,以减少家长等候的时间,在这情况下,家长需留意有关学校于其后核对文件正本的相关安排。

局方补充,若家长未能亲身或以书面授权亲友到校办理手续,可安排于9月21日至25日期间透过邮寄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学校在收取有关申请表后会预约家长在11月2日或之前到学校提供相关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学校在核实有关的文件后,会把载有校印的申请表副本供家长保存。

局方提醒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学校须根据既定程序及准则分配学位。故此,家长无需为子女制作资料册。家长只能为每名子女递交一份申请表,否则其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将会作废。

此外,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

若家长选择只为子女申请「统一派位」,则须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在9月21日至明年1月29日期间的办公时间内,交回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局方强调,家长在填写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真确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长被发现向当局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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