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抢劫「雀友」女工判囚3年半 儿子及童党入劳教中心
2020-09-16 18:04
地盘女工前年指使其儿子与另外六名少年先后抢劫两名雀友,其中一次抢去8500元,另一次则事败。女工今在沙田法院被判囚3年半;其儿子与另外两名少年被判入劳教中心;至于指证其馀被告的第三被告16岁少年,则获判感化两年。
温绍明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指抢劫属其中一种最严重的刑事罪行,而地盘女工周爱秀在案件中担当筹划角色,指使未成年人士犯案,须负最大责任,两项控罪各判监4年,认罪扣减4分1刑期,其中半年刑期分期执行,判囚3年半。
温官指次被告邹树德、第四被告林枷荣及第五被告谢伟杰情况相似,没有展示真诚悔意,亦没有与不良分子断绝来往的决心,遂判三人入劳教中心,认为这是最有建设性的判刑,希望透过纪律训练和拘柙协助他们重整个人价值观,才能重新做人。
至于第三被告庄启维,温官指他在案件中指证他人,亦已自愿接受逾一年的戒毒,认为法庭应给予机会改过自身,遂判感化处理。
5名被告依次为女地盘工周爱秀(48岁)、邹树德(首被告的儿子,16岁)、庄启维(16岁)、林枷荣(16岁)及谢伟杰(18岁)。5人被控抢劫及企图抢劫,指他们于2018年12月16日在深水埗褔华街91号5楼抢劫陆泽菊,及于同年同月17日在深水埗北河街富汇居地下外抢劫何琼。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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