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安装附屏幕车CAM 须守《私隐条例》免堕法网

2020-09-15 10:17

送货员涉虐3岁女脑出血昏迷致死 待法律意见押12月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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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上不时有网民公开「车CAM」片段。消委会表示,根据《私隐条例》,一般随机拍摄街上情况并不构成收集个人资料,惟倘若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特定人士的行为被界定属收集个人资料,便必须遵守《私隐条例》的规定及保障资料原则。如果把收集到个人资料用于原来目的以外用途,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发放,而有关做法又未得到被拍摄人士同意,便可能会触犯法例。

《 私 隐 条 例 》没有订明资料使用者保留个人资料的期限,但公署表示影片的保留期不应超过达致收集资料原来目的实际所需,若没有事故发生,应定期删除行车记录仪的录像。香港汽车会表示行车记录仪均采用循环录影(loop recording),视乎所选用的记忆卡容量以及是否以最高解像度拍摄影片,片段在一至两天后一般都已经被覆盖,正常情况下毋须主动去删除记忆卡内的录像。

消委会呼吁安装附屏幕车CAM要小心堕法网。
消委会呼吁安装附屏幕车CAM要小心堕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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