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速递员认特首办外泼墨等6项刑毁 还押两周后判刑
2020-09-03 13:02
53岁速递员因不满政府施政及强推逃犯条例,去年5月至6月间,五度在行人天桥、配电箱、围栏等地方,用喷漆写上「林郑下台」、「平反六四」、「赤蛾祸港」等字句,并在本年3月在行政长官办公室外泼黑色墨水。速递员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6项刑事毁坏罪,并愿意作出赔偿。裁判官押后判刑至本月17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他须还押监房看管。
被告李俊贤(53岁)被控于去年5月19日至6月7日间,非法损毁西营盘西边街行人天桥的隔音屏障、添马公园观景台的外墙、大埔山塘路近南运路的配电箱、马鞍山白石角海滨长廊的围栏和砖墙等设施;以及于本年3月28日非法损毁行政长官办公室的外墙。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干犯上述罪行。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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