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显伦斥法院纵容街头暴力吁法律界反思
2020-09-03 12:46
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今日在一分中文报章发表题为「是时候紧急改革了」的文章,对香港司法界提出忠告,提醒本港法律界人士,勿再歪曲甚至践踏香港法律。香港正处于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未来几年作出的决定将永远设定香港历史发展的方向。
烈显伦在文中对香港法律界提出了多项忠告。包括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一国两制」 在2047年以后继续实施,是至关重要的。
烈显伦认为,香港法院在港珠澳大桥司法覆核案、刚果案、立法会宣誓案、西九龙高铁站案件的审理中,用轻描淡写的方式援引海外晦涩难明的规范和价值,这些价值和规范既与案件的具体问题无关,也完全不适合香港的情况。这种做法是根本错误的,也与普通法的宗旨相违背。这些法官通过审理相关案件,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国人大的位置,由此自我赋权意图否定一项至关重要的主要立法,甚至否定全国人大的宪制地位。
烈显伦又指出,法院持续地让公共利益屈从于个人权利的主张,让那些走上街头暴力抗议的人一种个人主权个人至上的极端个人主义的感觉。保护大多数人的法律被破坏蹂躏,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应该的应得的惩罚,因为这些人认为自己的个人诉求是至高无上的,这实质上变相直接鼓励「违法达义」。实际上,法院在过去一年协助创造了导致街头混乱的社会环境,实际上不仅仅是包容,而是在纵容街头暴力。
烈显伦认为,以基本法处理本地的社会不满的有关案件中,法院允许律师玩法证游戏,利用基本法中的条款作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打击政府机构和其他机构。处于司法覆核案件前线的高等法院法官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个基本事实,他们每次试图应用基本法,但都有可能会对香港的高度自治造成冲击。
烈显伦更直指香港大律师公会一再公开声明说北京「干预」香港事务,中联办曾发表一项声明,中央政府对特区享有「全面管治权」。但大律师公会主席对此提出异议。中央明确会关注行政和宪制相关法律事务。而事实上,过去20多年来,香港大律师公会在相关事项肆意砌词迷惑法院。法官认为自己有义务咀嚼律师提出的论点,在《禁蒙面法》案中,法院因没有「全面」咀嚼律师的论点,向律师道歉。可悲可叹而又匪夷所思的是,一次又一次,代表政府的律师,不是反驳对方,指出这种反常的甚至是错误的荒谬的做法,而是加入了这个「盛宴」,实际上是默认甚至纵容法官对法律的践踏蹂躏。
烈显伦认为,目前司法机构受弊端困扰,需要改革:要使制度摆脱繁文缛节,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从信奉意识形态中求真;要为普通法注入新动力,使之符合香港现实,要使制度符合原意。这需要彻底改变既定思维,需要更大胆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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