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霖死因研讯】法医供称尸体无明显伤痕 化验报告指体内无任何毒理

2020-08-31 15:58

证人蓝伟文(左);证人康佑轩(右)。
证人蓝伟文(左);证人康佑轩(右)。

终年15岁的陈彦霖今续死因聆讯。警方于9月22日发现陈彦霖尸体时曾要求法医水警基地,但法医未有到场。当日未有到达现场的法医蓝伟文出庭作供,他表示在水中发现成年女性尸体,但尸体已移送到水警基地,不能进行现场勘察;尸体离开水面,转至陆上逗留时很快会开始变坏,只著警方尽快运送尸体到殓房冷藏。而尸体有擦伤但无明显伤痕,他表示「医生有其他发现机会唔高」,一般而言死后一日内可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惟彦霖尸体泡在水中,气温较陆上高,故只能大约推测出其死亡日子。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问尸体发现地方是否死亡现场,蓝指不清楚死者在何处飘浮或下水,故现在环境推断较少。陪审团问到在海上与陆上发现的尸体,其尸僵及尸斑有何分别。蓝解释尸僵及尸斑的出现均取决于出现地点及温度,因海面温度较高,故尸斑出现较迟,而根据相关文献,因手脚密度较身体高,故尸体浮在海上时,其脸部大多朝下,但亦不能否定脸部朝天的可能性。

医管局代表大律师冯国础问能否从死者血液中矽藻(diatom)判别其是在哪个水域中下水。蓝表示「有可能啦」,形容此方法较为古老,可在尸体寻获微型藻类,但强调无法知道在港水域中的藻类类别作对比,此方法实施有困难。

政府化验所化验师康佑轩,于10月撰写彦霖的毒理化验报告,他今供称因尸体已出现腐化,故未有检取尿液、血液及眼球液,而是化验死者的胸腔液、肝脏样本及膀胱冲洗液,当中并无任何毒理发现。

康补充指,当死者死亡时间与抽取化验样本时间相隔超过一个月,才有机会影响结果,而是次化验已包括香港常见的毒物及毒品成分。康又表示,即使只有微量大麻成份,都可分析到死前5天曾否吸食大麻。

法庭记者:叶君怡、陈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