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许智峯等人涉强删围观者手机片段 押11月转介区院讯
2020-08-27 18:20
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和许智峯另涉嫌在去年7月6日参与「光复屯门」游行后在屯门警署外涉嫌强删去围观者手机片段,两人跟其馀2人被起诉,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提堂。
就去年7月6日屯门警署外事件,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控方,申请众被告毋须答辩,裁判官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6日再讯,以待控方预备文件转介区域法院处理。控方反对3名男被告包括林卓廷和许智峯保释,但不反对女社工锺凯研保释。
裁判官罗德泉先批准女被告锺凯研以5000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可离开香港和须定期到警署报到,不可接触控方证人。
至于林卓廷和许智峯分别获准以现金5000元和人事担保5000元保释,两人的担保人分别是他们的女职员和女友人。馀下一名男被告曾焌熙金额亦相同,三人期间不可离开香港和须定期到警署报到,不可以任何方式接触控方证人。许智峯以工作为理由,冀法庭不下令他到警署报到和不没收他的旅游证件,但遭裁判官拒绝。
至于辩方指第三被告的指控亦薄弱且难以理解,第三被告作为与独立网媒合作的采访记者才出现于控罪非法集结的涉案现场;控方亦只有一句全无背景脉胳的引述说话,支持其第2条控罪,最终第三被告保释申请亦获批。
控罪指,43岁林卓廷和38岁许智峯,和其馀两被告28岁厨师曾焌熙和39岁女社工锺凯研,3名男被告被指当日在屯门警署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煽惑事主X删除手机数码内容。许和锺另则被控在屯门警署外,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诚实获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红米Note 6,和非法损毁手机内一段有关立法会外示威情况的片段。曾另被控同日在屯门警署外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辩方大律师陈伟彦代表林卓廷和许智峯批评,控方指控片面,而且跟网上客观影片不乎。林许两人当日有份调停冲突,但没有接触过事主的手机。倘若法庭接纳网上影片为呈堂证据,相信两人脱罪机会颇高。控罪亦没有指出许智峯和女被告涉嫌非法损毁的手机内容为何。
法庭记者:萧文轩 陈子豪
建立时间17:47
更新时间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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