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游行遭拍照与男子打斗 19岁男生判1年感化令

2020-08-27 15:39

徐俊杰(中间蓝色衫)。
徐俊杰(中间蓝色衫)。

19岁中学生去年10月,因不满游行时遭男子拍下照片而与对方起争执,他早前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打斗,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附带每日凌晨12点至早上6时的宵禁令。

被告徐俊杰承认于去年10月18日,在牛头角道297号玉莲台地下外与一名不知名男子参与非法打斗。

辩方指出,被告的心理报告显示其患有过度活跃症、焦虑症及轻微自闭症,其智力亦有可能略低于常人。事发时他被情绪影响才一时冲动犯事,其重犯机会低。被告亦愿意接受由非政府组织所提供、为期不少于一年的精神及心理治疗,希望法庭能判处守行为了事。辩方又透露,被告是马拉松、躲避盘及卡巴迪运动的港队成员。

惟梁少玲裁判官认为,事发时被告试图抢去对方的电话不果后,便出手打他的心口,反应是超乎合理及强烈,守行为并不能反映案情严重性。加上报告显示被告素有与人相处困难的问题,不时诉诸暴力及冲动。考虑到被告年轻、有家人支持,事后有积极反省等,终判他接受12个月感化令。

另外,被告原本另被指当日「批踭」撞跌一名调停的途人,被控普通袭击罪。惟该途人在庭上表示「系我自己跌落嚟」,裁判官终裁定控罪表证不成立。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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