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游行】的士横泊挡路六旬司机认醉驾 控方申请加控袭警被驳回

2020-08-27 15:55

被告张锦运。王尚哲摄
被告张锦运。王尚哲摄

去年7月7日「旺角再游行」爆发警民冲突,的士司机涉嫌把坐驾横泊在弥敦道分隔示威者和警方,并涉拒绝将坐驾驶走,被控三罪,司机早前承认酒后驾驶罪,否认阻差办公及袭警罪,今在九龙城法院审讯。控方申请加控被告一项袭警罪,郑润聪暂委裁判官认为被告遭指控的行为属连续性动作,因此驳回申请。总警司林鸿钏称被告令警方的推进受严重影响,更情绪激动欲袭击他。辩方表示被告听从警员指示,欲离开时即遭拘捕,强调被告受酒精影响,或未能作出即时反应。

现任中区警区指挥官总警司林鸿钏出庭作证。案发时林任职高级警司及西区警区副指挥官,称当日带领部队沿弥敦道推进,由旺角向尖沙嘴方向扫荡驱散示威者;晚上十一时许,一辆的士从人群中驶出,并停泊在警方防线前约十米处,被告下车并打开车头盖。林称他问被告「点解将车停喺度,问佢架车系咪坏咗」,并指出的士正阻碍警方推进,惟被告没有任何回应,亦没有依照警员指示将的士驶走。

林鸿钏强调被告令部队推进受严重影响,被告其后更情绪激动,企图冲向他,终在距离他1米左右被截停,他即指示下属以阻差办公罪拘捕被告。

辩方指出被告由停车至上车扣上安全带只历时3分钟左右,而他扣上安全带是因听从其他警员的指示准备离开,惟林回应称「我印象中系5至10分钟左右」。

辩方指出被告受酒精影响,林仅和他交谈1分钟左右,被告未必能作出即时反应,林回应称「我都话我唔知佢饮咗酒」,强调「我讲嘅说话清晰直接」。

66岁被告张锦运被控于今年7月7日在弥敦道创兴广场外故意阻挠高级警司林鸿钏及高级督察黄钊泽,并袭击警长冯时侠。他另被控在呼气中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制下驾驶汽车,指称他同日同地在道路上驾驶一辆的士,而呼气中的酒精比例为每100毫升中有50微克,超过法定的22微克限制。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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