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吕智恒涉阻公职人员执行公务 今修订控罪10月再讯

2020-08-26 12:00

吕智恒步出法庭。陈子豪摄
吕智恒步出法庭。陈子豪摄

社工吕智恒于去年11月涉嫌在粉岭站外阻碍食环署督察,控方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修订其控罪,删除「抗拒」字眼,被告不认罪,案件押后至10月30日再讯。

吕智恒原订控罪为抗拒/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控方现修订控罪,删除「抗拒」字眼。案中会传召3位证人,并呈上一条有争议的影片。辩方指片段争议在是否构成妨碍,及涉案一级公务人员是否在执行公务。

吕智恒其后到另一法庭旁听港大生涉嫌堵路的聆讯,出庭后向记者表示「自己最重都系判半年,尤其是粉岭咁多红官,好多手足案情更严重,更值得关注」。

38岁被告吕智恒被控于去年11月23日,粉岭港铁站对出的太和路天桥,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即食环署一级督察,因而被捕。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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