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今起发税单 可豁免分期缴税附加费
2020-08-12 16:30
税务局今天开始发出2019/20课税年度的税单,因财政困难而未能依时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可在税单缴税期限日前申请分期缴税。
获税务局批准分期缴付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发出的2019/20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徵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如纳税人有需要申请分期缴税,请填妥申请表格并连同所须佐证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详情可参阅税务局网页或致电查询热线187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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