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违国安法男子申人身保护令遭拒

2020-08-21 17:06

被告唐英杰。资料图片
被告唐英杰。资料图片

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餐厅男侍应涉于七一回归日,驾驶插有港独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在湾仔冲越三道警方防线。被告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上月申请保释被拒,遂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及保释。周家明法官及李运腾法官昨开庭先处理人身保护令,下午4时颁布书面裁决,两名法官拒绝是次人身保护令申请。

两名法官在判词中指出,申请方不按正常程序去申请保释覆核,却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争取其保释权利,是采用了错误程序去挑战早前裁判官拒绝保释的决定。两官指申请人应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9J条去申请保释覆核。人身保护令申请唯一的考虑是总裁判官苏惠德有否合法权限,去拒绝申请人的保释,并下令他而还押至再讯日。如需争论裁判官拒绝保释的决定的对错,则应在保释覆核申请时处理,而非申请人身保护令。

两官指总裁判官苏惠德当时是合理地行使司法权,去拒绝保释及下令还押,并非申请方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时所指,裁判官没有合法权限去拒绝其保释。两官认为《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二条的真正解释并非无条文去让被告申请保释,而是在有关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中,法官需按正常程序即《刑事诉讼程序条例》9G(1)(B)条去进行风险评估,以考虑有否实质理由相信被告会否在保释期间犯罪,只是同时考虑了《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二条,才去决定会否批出保释。

根据司法机构网站显示,申请人唐英杰的保释申请现排期在8月25日(下周二)上午九时半,在高等法院李运腾法官席前进行,件预计历时一小时。

法庭记者:刘晓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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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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