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同国安法「武器化」 林郑:公务员试用期若违法大条道理不聘用

2020-08-18 10:24

林郑月娥不认同国安法武器化。
林郑月娥不认同国安法武器化。

就公务员试用期间若参与反对政府施政的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遭起诉,应被立即解雇,即使无被起诉,亦应考虑解雇。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否认未审先判,她指政府对公职人员有高要求,国安法第六条亦规定公务员需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政府,故有公务员试用期间,其言行对雇主有影响,有大条道理不聘用。

另外,林郑月娥表示,惊讶国安法武器化说法,某程度是法治上的武器,国安法是用来儆恶惩奸,它有防范、制止、惩治的功能,和武器化相提并论,是难以理解,指金融体系及社交媒体过去反被武器化。

就警方早前搜查壹传媒大楼,期间有警员翻阅记者桌上文件,引起争议。林郑月娥表示,警队与传媒安排,相信处长邓炳强会认真研究,而有关传媒已提出法律行动,故不便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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