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试用期公务员若被捕涉反政府非法示威 主管应考虑解雇
2020-08-17 21:11
据报道,公务员事务局早前致函部门主管,表示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参与反对政府施政的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遭起诉,应被立即解雇,即使无被起诉,亦应考虑解雇。
报道指,当局在信中表示,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因参与针对政府施政的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被起诉,会令人质疑他们是否适合继续留任,相关部门的主管应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采取即时行动,终止试用期。部门主管在终止试用期时,不一定须考虑控罪是否达到定罪门槛。
局方解释,相关决定毋须通过纪律聆讯,因为按规例部门主管应监察未过试用期的公务员的能力及操守。而无被起诉的公务员,相关部门主管亦应查明及评估有关情况,考虑解雇,并应听取法律意见。
局方又指,主管有责任与警方保持密切联系,持续观察涉事员工案件进度,并每月向局方汇报,决定解雇前,须让涉事人有充分解释机会,及徵询公务员敍用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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