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涉违例带罗汉斋饭进收押所准保释 2人称将认罪

2020-08-17 16:51

荔枝角收押所。 资料图片
荔枝角收押所。 资料图片

本年2月有人涉嫌违反《监狱条例》,带了一盒罗汉斋饭到荔枝角收押所,及后2女1男被落案起诉,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提讯。2女被告表示将认罪,案件押后至下周一(24日),以待控方准备相关案情。而男被告案件则押后至10月19日,希望与律政司商讨以其他人方式处理。3人各获准以1000及2000元保释候讯。

首被告为李友连(50岁)被控一项将未获授权物品引进监狱罪,指她于今年2月17日在香港没有根据《监狱条例》下订立的规则授权、或获香港惩教署署长授权下,将未经授权物品一盒罗汉斋饭引入荔枝角收押所。

次被告丘彩芳(64岁)被控一项协助将未获授权物品引进监狱罪,男被告林傲轩(25岁)则被控促致未获授权物品引进监狱罪,两人各自被控于2月15日在香港促致未获授权物品、即一盒罗汉斋饭引入荔枝角收押所。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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