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拥薄扶林物业 乐富邨居民被判监2个月缓刑
2020-08-04 16:43
房屋署今日公布,一名居住于乐富邨的公屋居民经调查后发现申报时虚报资产,裁定被判监2个月。
涉事人士在2019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惟其后经调查揭发,该名公屋居民案发时拥有一个位于薄扶林碧瑶湾的住宅物业,因此并不符合租住公屋的资格。该租户因忽略提供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违反了《房屋条例》第27(a)条,而被房屋署作出检控。昨日下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虑到案情严重,即时判处被告监禁两个月,缓刑12个月。
发言人表示,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是用作厘定租金以及审核续住公屋资格的基础,住户必须准确填写,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在作出申报前,住户应仔细阅读入息及资产申报表的内容及填表须知,并按指定的方法计算其收入及资产填写相关资料。否则,住户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而触犯《房屋条例》第26(1)(a)条,罪成可判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或因忽略提供资产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而触犯第27(a)条,罪成可判最高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