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冲突】技术员裁定袭警罪名不成立 官:被告反应过大自招嫌疑

2020-08-04 16:22

庄浩峰(蓝色波鞋者)。
庄浩峰(蓝色波鞋者)。

26岁技术员被指于去年6月12日,在湾仔出手袭击一名高级督察,案件经审讯后,黄向戎暂委裁判官今日裁定被告袭警罪名不成立。黄官认为涉案督察无法讲出被告是揈手还是出拳,而被告出手的力度只是「大力过打招呼」,故不能肯定他是出于自然反应抑或故意袭击,但认为他反应过份夸张,属自招嫌疑。

黄官指出,虽然事主高级督察余天生称不知道遭被告挥拳抑或挥手袭击,亦不清楚被袭中面部或颈部,但由于事发在电光火石间,加上手掌或拳头都有一定面积,故此不影响余的可信性。至于另一曾姓见习督察,黄官则指他的证供前后有出入,故不予接纳。

黄官续指,事发时余只是从后轻拍被告庄浩峰一下,质疑被告反应过大,认为他故意袭警亦属合理,但当时余用稍大的声音向被告表明身份,不能否定被告并听不到。加上余承认他在话语未落时便遭袭击,而被告出手的力度是「大力过打招呼」,此描述属于中性,无法判断是否属于袭击,故有可能只是被告的自然反应。

余督察早前在庭上透露,去年6月12日下午5时许,他与同袍在湾仔军器厂街与骆克道交界见到被告庄浩峰,怀疑他与附近立法会骚乱有关,遂上前从后拍他的膊头,并表明身份,打算截停调查,未料却遭被告转身出手攻击。当时被告指这是他的自然反应。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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