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景泰苑项目合谋定价 两工程公司一男子违《竞例》守则
2020-07-17 15:12
竞争事务委员会早前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指三家建筑工程公司及两名人士,涉嫌在本港首个绿置居项目新蒲岗景泰苑的室内装修工程合谋定价,要求法庭施加罚款并禁止就任何装修项目订立反竞争协议。夏利士法官今颁下判词,宣布联合金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金光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第一行为守则》,陈金水则曾牵涉入违反守则的行为,有关罚款及讼费的事宜则会在八月七日开庭审理。
申请人为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五名被告依次为金光工程有限公司(金光)、联合金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金辉)、豪景工程有限公司(豪景)、陈金水及林保旺。竞委会指金光、联合金辉、及豪景约于2017年6月16日至11月7日期间,在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展的资助房屋,位于九龙新蒲岗的景泰苑提供装修服务时,从事编配顾客及协调定价的合谋行为,违反《竞争条例》「第一行为守则」,而陈金水及林保旺则因参与有关合谋行为而牵涉入违反该守则。
夏利士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金光、联合金辉与陈金水以Carecraft Procedure(没有中文译称),与竞委会合作并达成协议,金光及联合金辉承认违反《竞争条例》「第一行为守则」,陈金水则承认曾牵涉入违反守则的行爲,以缩短法庭的聆讯时间。金光董事陈金水当年与联合金辉及豪景达成协议,编配潜在客户,再合谋制定装修套餐的价目。但豪景及林保旺则没有承认违反《竞争条例》 ,其审讯则订在9月15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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