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凤街车房爆炸案开审 车房技工否认3项误杀

2020-07-09 16:44

黎骏豪(左)及证人高小燕(右)。
黎骏豪(左)及证人高小燕(右)。

2015年慈云山环凤街车房爆炸案酿成3死9伤,37岁车房技工涉嫌在维修一辆石油气的士时,未能阻止石油气泄漏,技工否认三项误杀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陪审团由4男3女组成。控方指专家到场检查时发现在爆炸前,石油气缸已流走近48公升石油气,相信爆炸大可能是因车房内转动中的电风扇扇叶脱落,跌到维修槽产生撞击火花,再接触到石油气而一触即发。

37岁被告黎骏豪被控三项误杀罪,控罪指黎于2015年4月26日在香港,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车房东主胡汉伟(47岁)、的士司机陈锦波(61岁)及玻璃店女店东吴爱霞(65岁)。控罪书上指出黎在检查和修理汽车ER7778时,对当时身处附近的3名死者负有谨慎责任,但黎违反该谨慎责任,没有采取任何步骤确保油缸没有石油气漏出,及确保石油气积聚时不会著火而导致爆炸,而该些疏忽为3名死者死亡的重大原因。

控方开案陈词时指出,更换石油气燃料缸或为汽化器、管道、调压器、混合器及相关配件进行保养、修理或更换工作,须由第六类胜任人士或在其监督下进行,被告虽然曾报读职业训练局的石油气车辆维修员夜间课程,但因考试不合格而未能获得「第六类胜任人士」证书,可见被告只有相关知识但却不是合资格维修石油气车辆的人士,而被告在案发当日亦是涉案车房的唯一一名修车技工。

控方下午播放逾1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涉案车房附近情况,片段亦录下爆炸一刻。控方及后传召死者陈锦波的妻子高小燕女士出庭作证,高忆述案发当日陈与她因女儿婚礼在即而到处派发喜帖,陈当日驾驶涉案的士乘载高到青衣与朋友饮茶,近下午2时许则到油站入油,其后陈向高指出他发觉司机位置附近有一盏黄灯在闪烁,陈亦指他感觉到的士车身震动。高指她目睹黄灯闪烁,但因对车辆不太熟悉而没有察觉到任何震动。陈在下午2时半左右送高回家,遂驾驶的士到涉案车房进行维修。

高作供完毕,案件明续,控方将会继续传召证人。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18
更新时间:16:44

车房技工黎骏豪。
车房技工黎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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