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指执法细则偏离立法程序和人权保障 张达明:再无「两制」
2020-07-07 10:31
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今日生效,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第43条的实施细则,偏离香港过往的立法和人权保障做法。
张达明在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今次实的施细反映香港和内地的处理已变成一样,对于珍惜「一国两制」的人而言,香港已失去独特性,「两制」再不存在。他又指,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订出执法细则的做法和内容,完全偏离香港基本人权保障和立法程序规定,认为细则将立法会及法庭的角色完全摒除,过往行之有效的立法过程亦被摒弃。他提及去年立紧急法,指立法会都有角色看是否需要否决,但现时由行政长官及国安委做所有决定,完全偏离法律程序。
张达明又表示,市民是有权可就有关情况提出司法覆核,但相信无机会获批,因为人大常委会可以就司法覆核的内容钻空子释法,不容香港法院挑战《港区国安法》。
对于多个社交平台或通信软件暂缓处理特区政府索取用户资料要求,张达明指,除非有关公司完全没有办公室和职员在港,警方才不能上门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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