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形容条文温和 林郑:未见大量恐惧

2020-07-07 10:13

林郑月娥形容国安法温和 。资料图片
林郑月娥形容国安法温和 。资料图片

港区国安法生效,引起国际社会关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已生效一星期,形容重要性仅次基本法,强调国安法目的防范、制止四类危害国家安行为。她称,有海外传媒形容是香港的末日,但随时间过去和事实证明,相信国安法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林郑月娥表示,社会上不少人对国安法有谬误,包括破坏一国两制。她称,国安法重新认识确立香港宪制秩序,要坚守一国两制,任何人认为破坏一国两制是别有用心,若有人不断挑战国家底线,国安法是决心回应。香港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有助维护一国两制,一国牢固令两制空间更大;

林郑月娥表示,有人认为国安法严苛,损害人权自由。她称,事实证明过去一周未有大量恐惧,即使有亦是有人刻意制造,国安法只针对四类行为,清楚列明细节,不存在误堕法网,故不算是严苛法律,形容相当温和,没有削弱人权自由,保护港人合法自由和权益,开始令香港回复平静和稳定;

她续指,有意见指,政府在立法过程中被蒙在鼓里,并应由本地立法。她称,有关说法错误,因全国性法律,由两地决定如何实行,而且中央政府多次听取行政长官意见,强调并非蒙在鼓里;林郑月娥指,基本法规定,国防外交受制于全国性法律,属国家事权。她续指,若今日有人认为立法会可理性讨论通过国安法,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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