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偷拍裙底列拍摄私密处罪 保安局将谘询公众3个月
2020-07-06 17:03
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中指出,根据法律改革委员会报告书,提出多项立法建议,包括将拍摄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如厕和性行为等,列为触犯窥淫罪或私密窥视罪,而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的行为,将被视为未经同意拍摄私密处罪,但由上而下拍摄衣领的行为则不包含在内,当局会就立法建议谘询公众3个月。
保安局提出多项立法建议,包括订立窥淫罪和私密窥视罪作交替罪行,在未经受害人同意下,观察受害人进行私密行为,包括如厕,或记录受害人进行私密行为的影像,将可构成犯罪。如果未经同意,操作设备使人能够观察受害人私密行为,或记录私密行为的影像,都可构成犯罪。
当局也建议将发放偷拍的私密影像罪及未经同意下发放私密影像列为罪行,将目前无特定法例处理发布、传阅、出售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发放非法取得的相片或影片,视作犯罪行为,以保护受害人。
当局亦建议将有关罪行纳入为性罪行纪录查核机制下,指明列表的性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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