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郑若骅:被判犯法者有机会终身丧失政治参选权力

2020-07-01 14:51

港区国安法中提到,被判违反国安法者,会丧失政治权利,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法例中未提到丧失政治权利多久,有机会被视为终身的情况。

郑若骅说,国安法中的四类罪行,性质非常严重,丧失政治权利的重点应放在其严重性。

被问到立法会议员如果反对国安法是否不能参选,特首林郑月娥表示,选举法例清晰列明参选资格,参选人亦作出宣誓,但最终是否可以参选要由选举主任决定。她说难以单讲某一个行为是否犯法,要整体去看,她只能由立法原意及目的作解释。

至于驻港国安公署执法时不受港府管辖,郑若骅说,国安法列明,公署遵守全国性法律外,也要遵守香港的法律,因此不受港政府管辖不等于不需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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