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律师会彭韵僖:体现中央对港法律制度信心及尊重
2020-07-01 09:36
《港区国安法》昨晚11时刊宪生效,律师会会长彭韵僖今日发表声明,指很高兴中央采纳律师会的意见,包括根据普通法原则,法例不具追溯力,以及有关法院聆讯程序中原则上罪行获公开审讯,并以陪审团形式进行。
彭韵僖表示,港区国安法涉及香港及全国14亿人民的共同利益及安全,认为法例总则清楚列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及维护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下享有的权利及自由。
她续说,看到绝大部分港区国安法的工作,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执行及检控,由香港法院审判有关案件,认为是体现中央对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她认为各界人士必须消化,以及理解港区国安法的详情。
彭韵僖又提及,律师会正就有关宪法问题组织一个网上论坛,听取成员意见,旨在探讨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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