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越南非法劳工 各判监15个月

2020-06-29 13:26

两名越南籍非法劳工承认控罪,于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15个月。资料图片
两名越南籍非法劳工承认控罪,于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15个月。资料图片

入境事务处上月拘捕两名越南籍非法劳工,二人承认控罪,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15个月。

入境事务处于上月13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曙光行动」中,在九龙湾一间餐厅内拘捕其中一名27岁越南籍男子,及其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该男子被捕时正从事厨务工作。而入境处人员亦于上月24日的「突破行动」中,在旺角一间餐厅内拘捕一名29岁越南籍男子,及其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该男子被捕时正从事洗碗工作。

两名非法劳工于本月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接受雇佣工作。二人承认控罪,各被判监禁15个月。他们同时亦各被控一项管有伪造身份证,分别被判监禁12个月及15个月,所有刑期同期执行。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者,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三年。另外,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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