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壳公司洗黑钱逾59亿 六旬妇囚6年8个月

2020-06-26 11:39

警务处东九龙总区重案组3队署理总督察沈灏旻(中)。
警务处东九龙总区重案组3队署理总督察沈灏旻(中)。

63岁妇人2011年起共接受友人收取3000至4000元报酬,开设空壳公司和银行帐户协助洗黑钱,涉款超过59亿元,2018年9月由内地返港入境被捕,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8个月。

警务处东九龙总区重案组3队署理总督察沈灏旻代表警方表示,本案是同类案件中牵涉金额为第三大,认为判刑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并提醒市民近日有不法之徒在网上以「搵快钱」为名向求职者索取户口帐号等,并呼吁市民须时刻确保银行户口收入来源。

根据案情,63岁退休妇人张静承认经内地朋友介绍下,认识香港一名男子,然后在该男子的教唆下,在香港开设一间报称处理电子产品贸易的空壳公司,并于2011年2月21日以公司名义开立中国银行户口,并由翌月至2012年6月5日成交59.7亿元,当中逾98%是经转帐存入,并存款后有大量提款,特徵跟洗黑钱活动模式相符。

案情又指、被告于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利用买卖银行户口,进行洗黑钱,并于2018年被警方拘捕;案件涉及金额约59.7亿港元,为全港开埠以来同类案件中金额为第三大宗的洗黑钱案。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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