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黑钱及无牌经营 海关拘找换店夫妇
2020-03-20 18:57
两名男女涉嫌干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以及无牌经营深水埗一间找换店被捕。被捕男女年龄分别为57及51岁,现正被海关扣查。海关于行动中亦同时捡取一批外币找换纪录和汇款纪录进行调查。案件目前继续沿《条例》方向进行侦查。
海关贸易管制处金钱服务监理科总贸易管制主任郭翠华指,被捕男女为经营7间位于深水埗、长沙湾、旺角的找换店的东主夫妇,而该名被捕女子为两个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的持牌人。被捕男女违反《条例》规定,包括在审查时失职,在单据上未有清楚列明汇款人或找换人的姓名及地址,以及在进行大额交易时未有通报海关等。
她又指,海关调查其经营的7间找换店后,于本周一(16日)及周二(17日)曾先后暂时吊销2个经营牌照,并发现夫妇于深水埗无牌经营另1间找换店。海关今日以涉嫌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及无牌经营找换店拘捕该对夫妇,并将二人押至深水埗找换店进行调查,并检走大量文件。
她续指,海关会向被捕人士录取口供及处理检获的文件,并重申,海关一如以往严格规管金钱服务业的运作,所有找换店的汇款亦需守规及合法,并指海关会致力令有关行业的服务水平提高,令香港金融地位有所提升。她又指,涉及的金额及受害人由警方处理,海关只按照金钱服务业规定执法,因此并无相关资料。
郭翠华又指,各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需遵守《条例》的规定,违法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另外,若无牌经营金钱服务业,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
该间深水埗找换店,本周一揭发有多名市民汇钱后未有到帐,怀疑被骗报案,警方调查后相信至少有170多人受害,涉款达1170多万元。涉案东主夫妇周三(18日)到警署自首被捕,有人承认因欠债周转不灵,挪用客人汇钱来「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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