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张勇: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无必然联系 指派法官可避双重效忠

2020-06-24 13:24

张勇称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无必然联系。 资料图片
张勇称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无必然联系。 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港澳办和中联办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界对港区国安法的意见,法工委副主任张勇的发言在报章上刊登。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指,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无必然联系,中央保留特定情形下的管辖权,不影响司法独立。他又指,由特首指派法官审理相关案件,可以避免法官陷入双重效忠之境地。

张勇表示,留意到有人批评中央保留少数案件的管辖权会损害司法独立,他认为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无必然联系,司法独立是指法官审案时不受干涉,独立行使审判权,而非法院的管辖和审判权;而基本法第19条规定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作为地方法院,香港法院的管辖和审判权从来都是有限制的。

张勇说,香港特区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在涉及到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以及国防军事等复杂因素时,香港是力所不及,有一些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香港特区是无权管,亦管不了。他强调,在一些情形下,地方政府自身的安全也需要中央政府加以保护。

张勇又指,在「港区国安法」通过之后,如果香港特区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能够有效地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国家安全在香港安然无虞,中央就没有必要行使管辖权,但如果相反导致国家安全危机四伏,中央政府则必须担负起这个职责。

对于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案件的问题,张勇指,考虑到香港特区实际情况,无「一刀切」完全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适合法官,可避免相关法官审案时陷于「双重效忠」境地,重申丝毫不影响司法独立,亦能更好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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