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示威】4人涉管有攻击武器及袭警等 准保释不可离港
2020-06-23 16:43
再有4人被指涉及去年平安夜及圣诞节的示威活动,事隔半年遭落案起诉,4案今在九龙城法院提堂。控方表示准备好答辩,惟辩方皆申请押后以待索取法律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4被告获准以1000元及2000元他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每周往警署报到一次。
20岁男学生刘棹衡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2罪,指他于去年12月24日在旺角亚皆老街与康乐街交界,管有一个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及一部对讲机。案件押后至8月4日。
17岁男学生李天皓则面对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涉于去年12月25日介乎弥敦道与砵兰街之间的豉油街,管有两部对讲机。
23岁男实验室技术员李卓霖,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指他于去年12月24日在尖沙嘴弥敦道近中间道,管有3把剪刀及7条胶索带;另管有一支喷漆及3个打火机。
此外42岁家庭主妇李贵花被控袭警罪,指她于12月25日在旺角砵兰街及山东街交界,袭击警员黄梓峰。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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