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就放宽电视电台业务守则徵询公众 建议包括提早成年节目时段
2020-06-23 16:15
通讯局因应持牌广播机构提出的建议,于今日(23日)发出谘询文件,就放宽电视及电台的节目和广告标准业务守则中部分规管范围的建议徵询公众意见。
有关建议涵盖范畴包括(一)因应部分香港物业广告及香港境外物业广告已受其他规管制度监管,建议放宽广播机构须就播放该等广告提供所须文件的规定;(二)准予在电视播放体育节目时加上广告材料,惟须符合指定的条件/规限;及(三)放宽成年观众节目及若干成人材料的播放时间,由最早晚上11时30分提前至晚上11时。
通讯局认为,放宽规管的建议可减轻持牌广播机构的合规负担,让他们在业务运作和节目编排上更具弹性,亦无损观众及听众利益。建议详载于谘询文件并已上载至通讯局网站(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1/cp20200623.pdf)。市民可于2020年7月23日或之前向通讯局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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