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邻居两藏獒袭击重伤索偿 女子获赔96万元

2020-06-23 16:07

狗主女子崔焕好(左)及文思慧(右)。
狗主女子崔焕好(左)及文思慧(右)。

国泰前女职员于5年前遭邻居饲养的两头藏獒袭击至重伤,留院14日,女职员事后入禀区域法院向邻居两母子索偿。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接纳女职员的供辞及数份医疗证明,她的确受意外影响身心受创,包括痛苦及丧失生活便利赔偿、未来的医药费、将来收入损失等,裁定女职员可获赔偿约96万元。

原告人为被袭女职员文思慧,被告人为邻居崔焕好及其子欧阳亭聪(译音),两母子分别是狗只的畜养人及注册狗主登记人,审讯时只有崔焕好到庭应讯,其子在外国留学未有出庭。

法官接纳原告供辞,及外科、精神科及整容科医生的医疗报告,即被告脸及腿留疤,右手神经受损,亦患上创伤后遗症(PTSD)等。判辞提到,原告人早在16岁已考获钢琴8级,更打算考取演奏级,但意外后因伤已没有再弹琴。另外,自受伤后她亦不能如以往般著泳衣、短裤等,并拍照上载至社交平台,失去生活乐趣。而在意外后,原告人因不想与人解释身上的疤痕,减少了与他人接触。

而被告人则提供了约50段影片,其中有26段为案发后2年所摄,被告质疑原告当时穿短裤长靴,并非如其所言般影响生活。被告则反驳只是能医生要求方便覆诊故穿著短裤。被告另指原告与「朋友」在深圳的商场消遣,质疑她并无害怕交际;原告则指该些「朋友」事实上为其胞妹及两名表亲,而非不知情的朋友。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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