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反东北示威者称遭警无理拘捕申索偿败诉 官:警员有交代理由
2020-06-19 13:12
4名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者2014年,声称遭警方无理拘捕和使用过分武力,入禀区院向警务处处长,分别索取人身伤害赔偿16万元至24万元不等。区域法院法官李绍豪今颁布判辞驳回申索,指警员有交代拘捕理由,依法拘捕4人,并下令4人支付讼费。
4名示威者分别是黄永志、周诺恒、梁颖礼及周振宇。判辞指警员当时依法拘捕4人,警员在拘捕黄永志和周振宇后,均有即时交代拘捕两人的原因。至于周诺恒、梁颖礼,法官相信两人根据现场情况,可知悉被捕原因。警员将周诺恒、梁颖礼押上警车,亦没有使用过大或不合理武力。
4人亦无法证明他们在警车内遭警员袭击或以言语暴力对待。反而周诺恒和周振宇登上警车后仍不断喧闹和挣扎,可见警员有需要替他扣上手铐,警员车上亦有交代拘捕理由。梁颖礼抵达警署后亦获告知被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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