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钟冲突】33岁男子判囚2周 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上诉遭驳回

2020-06-19 12:38

被告庾家驹。资料图片
被告庾家驹。资料图片

33岁贵金属贸易公司董事助理去年6月12日,在政府总部外与其他示威者搬动铁马到行车路。他早前承认控罪非法集结罪,被判以3星期监禁为量刑起点,因认罪而获扣减刑期至入狱2周。律政司不满刑罚过轻而提出上诉,惟林子勤裁判官今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其判刑没有偏离原则,驳回控方申请,并批准辩方获得讼费。

控方质疑,裁判官的判刑基础只集中于被告庾家驹一人的行为,但本案作为一宗非法集结案,现场其他人士的行为理应在刑期考虑之内。事发时被告明知现场有暴力情况,却依然参与搬动铁马,故他应承担相关刑责,刑期应充分考虑在场其他人士的暴力行为。

但林官表示,本案判刑时已考虑了现场人士的暴力行为,故即使被告只搬动铁马后便离开现场,但仍判处他即时入狱。对于控方质疑刑期过短,林官指出,上诉庭及终审法院未有对非法集结罪厘定量刑指引,故法庭对此存有很大的酌情权。林官认为,就本案而言,3周的量刑起点已有足够阻吓及惩罚作用,警惕社会大众,即使被告有良好背景及品格,没有案底,有正当工作,但一经定罪都会被判处入狱。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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