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硬闯机场涉咬伤女保安 裁定表证成立

2020-06-17 17:40

被告卢加敏。陈楚琨摄
被告卢加敏。陈楚琨摄

机管局于去年8月14日取得法庭临时禁制令,宣布只准持有机票或登机证的旅客进入客运大楼。58岁无业女子声称要到机场用餐,欲进入2号客运大楼时,涉嫌咬伤拦截她的女保安。无业女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在西九龙法院受审。女保安在书面供辞指被告咬其手约3、4秒,今在庭上却称遭被告咬了20秒,辩方质疑被告根本无张口咬人,保安则称「一系你叫被告咬多我一次,计过时罗!」裁判官梁少玲裁定被告表证成立,案件押后至明日中午裁决,被告续准保释外出。

58岁被告卢加敏,报称无业。她被控于2019年8月14日在香港国际机场2号客运大楼6楼(非禁区)G出口的机场保安人群管制站,袭击女保安尹艳雅,对她造成身体伤害。

被袭女保安尹艳雅供称,因当日机场已有禁制令,当日她与其他保安员在港铁机场快线往2号客运大楼入口作检查,只允许持有效证件的人士进入。下午6时40分,列车停站不久后,她听到嘈吵声并见到同事正围截被告。有保安向被告解释因禁制令她不可入内,但被告神情、态度激动,表示自己要到机场用餐。尹续指,被告其后以背压向另一女保安,再有2名保安伸手拦截她,尹则著被告冷静,她形容被告当时「发癫」,更指若男保安接触她会大叫非礼。尹称当时她以左手按著被告膊头,左手捉其手臂,要求对方冷静,被告却发难咬了尹手腕位置。

辩方盘问指出,保安人员并无解释因禁制令而拒绝被告进入客运大楼,尹则指「有少少唔同意」,表示「唔可以百分之一百肯定有无讲过」。对于辩方指出,尹在其书面供词中无提到被告以背压向另一女保安,质疑她临时加插口供,尹否认并称「我发过誓(作供)㗎!」

另一在场女保安梁敏怡则供称,她听到尹大叫「放口!」,推测尹被咬,但她则见不到整个过程。

裁判官梁少玲裁定被告表证成立,她出庭自辩称当日与友人相约在机场食饭、敍旧,同月10日、13日亦有与同一友人进餐,辩方另亦呈上在机场餐厅用餐的收据作证。

被告表示有保安要求她出示登机证,被告回应无登机证,故未能入内。她表示2号客运大楼有场所设施玩乐,理应可入内,她亦听闻过机场有实施禁制令,但就以为只适用于1号客运大楼。被告表示当时先有人伸手挡其去路,她即转身躲避,惟之后随之被人四面包围捉住,她动弹不得。被告谓当时被人捉住,觉得匪夷所思,认为遭到非法禁锢。

辩方结案陈辞表示,本案争议被告并无咬女保安员;若法庭裁定被告曾咬对方,则指被告被保安按住属非法禁锢,被告不过是出于自卫。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3:25
更新时间:17:40

被袭女保安尹艳雅(黑衣)。陈楚琨摄
被袭女保安尹艳雅(黑衣)。陈楚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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