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人大常委料须「两轮」会议审国安法
2020-06-17 06:39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十八日(本周四)在北京召开第十九次会议,究竟今次会议会否审议《港区国安法》备受关注。根据全国人大的公布,今次会议将会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档案法修订草案、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等等,但就未有提及「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不过,知情人士表示,今次人大常委会应会讨论《港区国安法》草案,但就不会作出决定。预料常委会有可能在六月底或八月底再召开另一次会议,就草案拍板。
《港区国安法》草案条文至今未有公布,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日前在深圳举行的全国澳澳研究会《基本法》研讨会致词时,就勾画出草案的概要。最令人关注的,是他透露中央将会保留对港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权,又指「港区国案法」具有不可挑战的地位和权威,任何本地法律均不得与该法相抵触。不过,究竟草案条文如何具体对这些内容作出规定,相信要待草案提交予人大常委会讨论时,才有机会一窥究竟。
六月底有机会再开会拍板
人大常委会本周四召开会议。以往人大常委会讨论涉及香港事务的议程,总会安全个别港区人大代表赴会列席,但据悉,今次港区全国人大中,只有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赴京开会,不会安排其他港区人大列席。那是否意味今次会议不会讨论《港区国安法》呢?有人大代表则表示,由于目前正在疫情期间,内地对于开会安排较为审慎,不等于今次会议就不讨论《港区国安法》。不过,估计今次会议对《港区国安法》不会作出决定。
消息表示,近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重要法案,都不会一轮会议就通过。因为审议过程中人大常委一般会提出意见,有关草案需要根据他们的意见而作出修订,有时甚至两次会议亦未必可以通过。因此,《港区国安法》最少亦要经过人大常委会两轮审议。人大常委会一般是在双月份的月底召开会议,奇怪的是,今次常委会会议却安排在较早的十八日,有了解情况的人士就估计,今次将会议定在十八日,可能是一次刻意的部署,目的就是在今次会议中讨论《港区国安法》后,月底可以再召开另一次会议拍板决定。消息人士指出,若然六月底未能开会,相信要待八月底才会作出决定,七月加开会议的机会不高。
有港区人大代表相信,今次中央制订《港区国安法》,是极高层次的部署,所有步骤都经过精心设计,包括特区政府在内的涉港部门都只是执行中央政策。他形容今次「国安法」制订是国家层面的工作,针对的亦是国家层面的力量,香港人毋须「自视过高」,以为中央针对的是香港反对派力量。
全文刊《星岛日报》专栏「大棋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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