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英内政大臣倡持BNO港人可留英逾半年 定居5年后可申入籍
2020-06-16 21:11
英国内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上周五致信英国首相约翰逊,信中提出香港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 BNO) 人士及其家属「成为公民的途径」的临时措施建议。
目前BNO持有人入境时,假如表明有意在英国逗留多于6个月,将被拒入境。她指,一旦全国人大实施《港区国安法》,新移民政策推出前的过渡期内,她将指示对边境人员容许BNO持有人在英国逗留超过6个月,但其间不得工作或领取英国福利。
彭黛玲在信中建议,新的BNO入籍途径将扩大 BNO 持有人及其家属进入英国和居留的权利,他们需要在不依靠公帑下自给自足,能在定居 5 年后可申请入籍,其间可以工作及读书,但如果在入籍前触犯刑事法例便会被驱逐出境。
彭黛玲指出,BNO持有人的配偶及18 岁以下子女皆可申请入籍,同时承诺简化申请过程,强调不会为申请入籍订立配额。但彭黛玲表明,没有BNO人士将不能以此途径申请入籍。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