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水樽掷警 7月转区院审禁足新城市广场1期 2020-06-16 16:37 当日大批示威者集结在新城市广场。资料图片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发生冲突事件,27岁男子涉嫌以水樽掷向警员,事后被控一项暴动罪,案件今在沙田法院提讯。被告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7月14日,以待准备转介文件,案件将转往区域法院审理。被告获准保释候讯,期间不可进入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期。被告赖俊乐,报称任职殡仪行业。控罪指,他于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广场一期L3层中庭,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被告获准以1万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亦不可踏足新城市广场一期。本报记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失业率5.9%创15年新高 餐饮业重灾区失业率近一成半 下一篇 人数限制无室内外之分 陈肇始:放宽限聚令无政治考虑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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