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汤家骅:无自由凌驾于国家安全 相信普通法保公义

2020-06-14 16:14

汤家骅提到,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亦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就国家安全事务并无最终话事权。资料图片
汤家骅提到,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亦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就国家安全事务并无最终话事权。资料图片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即使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不代表港人有权损害国家安全,又重申中央有权就国家安全为香港制定国安法。

汤家骅在香港电台英文节目《给香港的信》表示,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早前指北京颁布港区国安法为香港的高度自治敲响丧钟,香港反对派领袖指「一国两制」及法治已死,然而他们并无看过立法内容,而订立条文过程即将进行,港府已表明会尽力向人大常委会反映香港市民的感受。

他又说,根据《基本法》第18条,当港区国安法通过及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将成为香港法律一部分,由本港司法机构诠释、应用及实施。不论《港区国安法》内容如何,当它成为香港法律,有信心普通法制度会确保公义。

汤家骅:「若你阅读《中英联合声明》,当中没有条文提及国家安全,更没有指高度自治包括港人损害祖国国家安全的权利。香港不单是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同时受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难道可以理解为香港有最终及唯一的权力处理国家安全事务?答案很明显不是。」

他又说,没有自由是凌驾于国家安全之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有清楚列明。

汤家骅提到,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亦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就国家安全事务并无最终话事权。资料图片
汤家骅提到,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亦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就国家安全事务并无最终话事权。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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