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李家超:执法警员须品格审查 符3大条件

2020-06-14 14:24

李家超(小图)指警队新设立专责队伍,是为更好地履行法律。资料图片
李家超(小图)指警队新设立专责队伍,是为更好地履行法律。资料图片

警队正研究成立专责队伍,准备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即时执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透露,执行「港区国安法」的警员须通过品格审查,并符合多项条件。

李家超在电视节目中表示,专责队伍的实际人手,会视乎将来公布的条文要求而定。至于队伍成员,则需有高强的分析力和洞悉力,也要通过品格审查,查验成员对香港的忠诚度,和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当局要求,另须遵守保密原则。

李家超还指,并非要在条例生效首日作出拘捕行动才算执法,警队新设立专责队伍,是为更好地履行法律,而这也是全国人大决定的一部分。

至于在执法层面上,李家超认为可参考澳门,设立直接向特首汇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于中央是否应在港设立国安机构,他则指这应由中央按需要决定,会尊重国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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