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遗失身份证「被结婚」民政局不予撤销
2020-06-11 13:03
内地民众因身份证遗失,「被结婚」屡见不鲜,多数人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或购房需要证件时才发现。而在广西近日就有一名苏姓女子丢失身份证后被结婚,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热议,原因在于民政局表示不能撤销。
报道指,2019年11月,广西苏女士在当地登记结婚时被告知2014年在河北保定「被结婚」后又「被离婚」。苏女士称,当年自己未到过保定。随后联想到曾遗失过身份证。之后,因保定民政局不予撤销错误登记记录,苏女士将其告上法庭。2019年至2020年,河北一审、二审法院均以苏女士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期限为由,判定不予受理。
内地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后,周二(9日)下午,苏女士称她刚通过广西当地民政部门查询,终于发现她的被冒用身份产生的结婚登记记录和离婚登记记录均已被撤销。
无独有偶,近日,河北邯郸的胡女士在登记结婚时,也意外发现自己「被结婚」!
与苏女士情况不同的是,近日遭遇「被结婚」的胡女士没有遗失过身份证,她「被结婚」的地点正是她的家乡河北邯郸,一个月内在同一个民政局分别和两个男子「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不纠正之前的错误,胡女士就没办法正常结婚。在她奔波了两年,一筹莫展之后,邯郸永年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告称,已调查核实,将冒用胡女士身份信息办理的两次结婚记录进行备注更正,撤销不实婚姻登记,造成胡女士「被结婚」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报,当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面对胡女士的查询,只告诉她,她已结婚两次,而且两次婚姻都处于存续状态!但两位「丈夫」的具体信息却不肯透露!在同一个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同一个登记结婚的身份,一个月内成功登记两次!
有内媒评论称,身份证被冒用大多是遗失造成的,而遗失的身份证之所以还能正常使用,关键是缺少一个失效的环节。居民身份证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公民遗失居民身分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补领新证,但并没有规定身份证挂失补领后,遗失的身份证即时失效,这给违法使用身份证埋下隐患。
「被结婚事件」明显住在漏洞,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称,既需要加强打击冒用身份证者、审核人员从严审核,也需要事发后登记部门的主动纠错、救济,以及法院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当事人的权益才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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