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林卓廷:执法人员需了解条例方可执法 否则会引争议或滥权
2020-06-10 19:04
保安局长李家超接受《南华早报》访问时表示,警方会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由警务处长邓炳强领导,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日后会考虑加入其他纪律部队的成员。民主党议员林卓廷表示,执法部门除了要有法例赋权,亦要制定全套的执法规章、指引及程序等,质疑李家超指本港执法部门可随即执法的说法。
林卓廷表示,国安法未有具体条文,执法人员如何知道法例内容,亦难以及时制订工作指引、程序及限制等,人员需时受训,否则任由他们自行理解法律条文,会引起争议或滥权情况,难以理解李家超为何如此确定,新部门在港区国安法落实的第一日就能运作。更质疑除非李家超早已掌握条例文本,否则只是他尝试向中央表忠。
林卓廷又质疑,「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当局会否采用内地的大规模监控方式,监控本港市民,又担心监控市民所得的个人资料,会转移到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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