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张晓明指中央在港机构尊重香港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2020-06-08 17:20

张晓明指中央在港机构尊重香港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港澳办图片
张晓明指中央在港机构尊重香港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港澳办图片

特区政府举办了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网上研讨会,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以短片方式发表了题为《国家安全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空间愈大》的主题演讲。

张晓明引述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几天前在听取林郑月娥和特区政府有关官员对国家安全立法问题的意见时,又进一步明确表示,有关立法惩治的是极少数人所从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不会影响广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和自由。

张晓明指,结合全国人大的决定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的说明,可以作通俗解读,一是宣示「打击极少数」,不仅仅是为了「安民告示」,也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刑事政策,是有关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而且,也会体现在有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

张晓明提到,二是有关立法的适用范围是有严格限定,惩治的只是干犯上述4种犯罪的行为和活动,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无关。因为这4种行为和活动为害最烈,是影响国家安全最突出的风险点。至于其它一般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都不在本法规管范围之内,而是依照香港特区现行有关法律处理,有些该「激活」的法律要「激活」,不能老是沉睡。

三是有关立法对执行机制的规定,包括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在香港特区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都会以有效防范、禁止、惩治上述4种犯罪行为和活动为原则,并充分尊重香港特区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四是所​​有相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行为,都会切实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不会扩大打击面,更不会罗织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张晓明强调,要理性思考,是因为反对派和一些外部势力长期以来擅长玩弄一招,就是将中央和特区政府有关法律举措污名化、妖魔化,危言耸听,妖言惑众,制造恐慌。最近他已听到一些谣言,特别是针对中央驻港国家安全机构的说法比较多,比如说它可以在香港随意抓人,并把人送到内地受审等等。张晓明重申,这些其实都不值一驳。国家安全机构在内地办案也要严格依法办事,并有严格的程序限制,怎么可能到了香港反而变得无拘无束。

张晓明直言,一个深层次问题就是香港一些市民对国家的了解和信任问题,特别是对内地法治状况缺乏了解和信任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经过40多年的努力,国家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进步。否则怎么解释为什么中国内地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地方、超过200万的台湾居民、越来越多的香港居民和外国人选择内地作为永居地。

张晓明透露,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告诉他,其实内地刑事司法制度与香港差不太多。内地办案时也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坚持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罪刑相适应原则,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遵循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检控方承担,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近年来内地各级各类法院所有裁判文书都要上网,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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