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郭荣铿指若属严重罪行应交高院陪审团审议
2020-06-08 15:30
曾任保安局长的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指,《港区国安法》案件不宜设陪审团。立法会法律界议员、公民党郭荣铿表示,如果涉及国安法的案件,包括恐怖主义、分裂国家等,是叶刘淑仪所指的严重罪行,就应该在高等法院审理,并设有陪审员审议。
他说,检控官决定有关案件在哪一级的法院审理,是要视乎案件的严重性,根据香港法例,所有严重罪行,包括叛逆罪、煽惑叛变,以及涉及7年或以上刑期,或者终身监禁的罪行,就一定要在高等法院审理,而高等法院的刑事案件必须要有陪审员审议,这是本港行之已久的法律原则,亦有清晰的国际法基础。
对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指刑事法律一般不设追溯期,但国际上亦有例外,郭荣铿质疑是想将恐惧注入市民心中。郭荣铿说,国际上可能有追溯期的个案,是涉及灭族或大规模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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