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就外判货品包装工收回佣9800元 物流公司经理被廉署起诉

2020-06-08 15:54

廉署起诉一名物流公司经理涉嫌就外判服务收贿。资料图片
廉署起诉一名物流公司经理涉嫌就外判服务收贿。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一名物流公司经理,控告他涉嫌外判货品包装及标签工作时,从该公司一名时任兼职员工收受非法回佣共9800元。

曹剑伟,47岁,兆德企业有限公司(兆德企业)仓务经理,被控3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星期三(10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兆德企业的仓务经理,该公司是一家提供货运、仓务及货品存仓服务的物流公司。被告负责监督元朗一个货仓的运作,该货仓用作存货和进行货品包装及标签工作。

兆德企业于2017年10月初决定外判其货品标签工作予两姊妹,二人当时在被告监督下任职兼职仓务员。被告获委派与该两姊妹商议服务费金额。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期间,先后3次从该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9800元,作为将兆德企业的货品包装及标签工作外判予该两姊妹的诱因或报酬。

据报总值逾12.3万元的货品包装及标签工作外判了给该两姊妹。

兆德企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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