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倡虐待动物囚10年 爱协倡引入谨慎责任

2020-04-21 12:51

爱协认为增加虐待动物罪行的最高刑罚可以起到阻吓作用。 资料图片
爱协认为增加虐待动物罪行的最高刑罚可以起到阻吓作用。 资料图片

政府去年就修订条例作谘询,渔护署共收到2500百份多意见书,8成8人同意修例。同时有8成6人支持引入可判更高刑罚,最多人,即5成6支持提高至最高监禁10年,及应提高罚款至最高200万,渔护署指拟增加罚则,并会制定适当水平。另有8成6人认同把动物放到不合适的环境,使它们受苦为残酷对待动物行为,例如放生,惟有人指违反权利,政府指会确保符合人权法。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今日下午会讨论谘询结果。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回覆查询时表示,欢迎政府建议提高最高刑罚至监禁10年及最高罚款200万,并把残酷对待动物罪行引入「可公诉罪行」程序处理。

爱协认为增加虐待动物罪行的最高刑罚当然是可以起到阻吓作用,但是次修订建议最重要的是引入「谨慎责任」及「改善通知书」两项建议,因为协会处理的投诉案件中,不少情况是主人对宠物没有提供足够的照顾,例如动物被困在一个细少的笼子、动物长期生病但主人没有带同动物前往接受兽医治疗,这些情况在现行的情况下往往因没有足够证据而难以作出检控,因此,协会认为如果可用干预措施来改善它们的福利状况,是更有效提升动物的福利。

至于狗义工未得到豁免,爱协指,「谨慎责任」原意是希望动物的真正主人承担责任,照顾自己的动物。渔护署在递交的文件表示,执行相关例时会因应事情的实际情况,因此若然动物组织及义工是真诚地照顾流浪动物,应该不用为此太过担心。协会希望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与政府、立法局和其他相关团体接触及参与讨论;我们亦预期随著修订生效日期临近,社会各界均需充份了解此法例的含意,呼吁政府必须向社会各界包括动物主人、动物业界的经营者、动物福利组织、义工、一般企业及公众人士全面讲解。

协会一直以来已反复向政府提出,在立法时应增加灵活性,以便增加额外的执法资源,例如:让具有资格及经过个别批准的爱协督察,协助草拟干预性的措施、采取执法行动以拯救即将遭到危险和受苦的动物,以及在需要时发出「改善通知书」。

协会相信这种安排符合立法的意图,并可充份利用爱协督察团队的丰富动物拯救及检核的经验和知识。协会将会就此继续游说政府,授予协会督察团队权力发出「改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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