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6岁学生涉管有锤仔 获撤控自签守行为

2020-06-01 15:58

当日有民间集会团体于遮打举行集会。网图
当日有民间集会团体于遮打举行集会。网图

民间集会团体于遮打举行集会,一名16岁学生当天被警方搜出一把锤仔,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午再讯。控方今改控管有物品意图破坏财产罪,并同意以被告自签一千元,守行为12个月的方式了结案件,控罪撤回。钱礼主任裁判官提醒被告,他获得撤控是「非常幸运」,否则案件一旦定罪,案底将伴随他馀生,并影响到他的前途。

被告刘加明被控于2020年1月19日,在中环爱丁堡广场天星码头多层停车场外管有一把锤仔。

事发当日,遮打花园于下午3时有公众集会。惟在下午3时05分,三名警员在爱丁堡广场一带巡逻期间,见到被告一身黑衣,形迹可疑,遂将他截停调查,并在他的袋内搜到一把木柄锤仔、2对工业手套、猪嘴及护目镜。被告在警诫下保持沉默。

另外,24岁无业男子黄伟杰被控于同日,在港铁中环站J出口的公众地方管有一块砖头,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日首次提堂。辩方申请押后案件至7月15日,以待索取文件,期间被告准担保外出。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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