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形容条文魔鬼在细节 陈文敏忧身处活动现场亦犯法

2020-05-28 09:45

陈文敏指港区国安法框架阔。 资料图片
陈文敏指港区国安法框架阔。 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将审议的「港区国安法」,据悉,拟将「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改为「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表示,有关修改似乎想将法律涉及范围扩阔,形容是「魔鬼在细节」,指法律加上3个字已经有很不同的意思,将罪行涵盖面,扩阔至以言入罪或其他非暴力的活动,令执法机构对法例有更大的演绎空间,侵害市民的人生自由。

陈文敏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表示,对于港区国安法草案针对的分裂国家等4种行为,认为条文用字是相当广阔和模棱两可,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等用字,可以有不同演绎,形容条文是魔鬼在细节,认为在过程中港人是无法参与,他们担心是可以理解。

他又指,若将「活动」的字眼加入条文,可能会令到除了参与之外,如果在场亦可能触犯法律。

陈文敏说,香港与内地法律的不同,本港法律一般比较仔细,会界定清楚才能令人守法或执法,但今次「港区国安法」的框架相当阔,例如何谓外国干预。他又指,内地法律会留有很多空间,有机会令执法人员「拉咗先算」,侵害巿民人身自由。

对当局指今次是要修补漏洞,陈文敏指「漏洞」代表现时香港法律没有涵盖的地方,有需要讲明现时香港法律未有涉及的地方。他指,即使全国人大有订立法律的权力,亦应该受限制,不可违反基本法规定。他提到内地国安法在历史上的确有不少以言入罪的例子,认为提出担心并非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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