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平川建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应降至12岁

2020-05-22 13:30

人大代表谭平川建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应降至12岁。(网图)
人大代表谭平川建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应降至12岁。(网图)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引起愈来愈多的社会关注和担心。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平川提出,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低到12岁,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16岁调整为14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谭平川调研发现,一些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未成年犯罪,因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得到应有的惩处。行为人因未受到惩处而再次犯罪,甚至恶性犯罪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不但对受害人不公平,对群众也不公平。

从世界范围看,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世界性难题,各国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也不尽一致:如墨西哥为9岁,荷兰、加拿大等为12岁,法国为13岁;美国没有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统一规定,由各州自行设定,从7岁(俄克拉荷马州)至15岁(得克萨斯州)不等。

谭平川表示,《民法总则》已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上限由「未满10岁」调整为「未满8岁」。虽然民事与刑事行为能力不同,但两者有共同的基础和依据,这为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划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提供了参照和依据。加之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已成为难以回避的残酷现实。因此,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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